南昌新闻网讯 9月13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为深入推进“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提升城市建管水平和农村环境治理水平,南昌市正式印发《南昌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据悉,南昌控制农房建筑体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
违规工地将停工整顿
《方案》要求,加快赣江水源保护和治理,全面排查赣江南昌城区段入河排污口,严厉打击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赣江污染赣江水体。
定期对全市29个国控、省控和县界断面开展监测,针对南昌市范围内2016年以来出现过劣V类和V类水质的6个重点断面,除开展例行监测外,每月中下旬随机加密监测一次。
同时,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禁限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格机动车限行执法、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严格露天烧烤执法、规范餐饮油烟排放,推动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此外,严格落实建筑工地“五不开工、四不出门”管理制度,对违规工地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和停工整顿等有效措施。
农村建房标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
全面依法整治乱搭乱建、超期临建、改变规划用途、未批先建、批建不一等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方案》提到,要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泊位,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非机动车停放专业服务机构,维护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加强非机动车乱停放执法工作,对压占盲道、线外停放等乱停放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针对共享单车违停现象突出的问题,要加强整治,约谈相关企业,研究制定共享单车停放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农村建房标准,从严控制农房建筑体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对申请超高超大建房的依法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对采用新户型建设并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农村建房户,可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及有关政策倾斜。
推进全市228条市政道路“白改黑”工程
2017年底前,完成南昌县污水处理厂、进贤县污水处理厂和红谷滩新区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2020年底前,象湖、红谷滩、青山湖、瑶湖污水处理厂等逐步实施除磷脱氮工程改造,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三年内改建、新建垃圾站中转站42座、公厕54座,各县区完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卫配套设施和设备,基本做到:道路每200至400米设有垃圾桶(箱),按规范要求配备密闭式垃圾收集和运输车辆。
全面推进实施全市228条市政道路“白改黑”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24条市政道路“白改黑”工程;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建成区主、次干道及支路“白改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