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歇业运营费却照收 南昌白马庙旅游美食广场被投诉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发布时间:2020-04-23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刘星、实习生李孟玲报道:近日,南昌市民张强(化名)向中国江西网记者反映,他在南昌胜利路步行街白马庙旅游美食广场经营一家店铺,受疫情影响,第一季度店铺无法正常营业,运营服务费却要照交,张强认为,商场没有营业,自己的店铺运营服务费应该减免。

投诉:商场没营业被收运营管理费

据了解,商场要求商家缴纳停业期间1月21日至3月27日的运营管理服务费,并直接把张强一月份的营业额充当运营管理服务费。张强多次与商场负责人王先生沟通适当减少运营管理服务费,但王先生以商场是零租金联营模式,并且有人值班为由不给减免。

张强说,他在19年入驻白马庙旅游美食广场,按照合同交付了3万合同押金,和第一季度运营管理费一共4410元运营管理服务费,管理合同中注明运营服务管理费包含公共设施维修、维护费、电梯专项费用等费用。由于此次疫情的影响,商场无法正常营业,但是商场要求商家缴纳停业期间1月21日至3月27日的运营管理服务费。

“商场这两个月的时间没开业,何来空调费、垃圾清理费和大厅公摊电费等费用,就算商场有人值班,那也不能说按全部的收取,运营管理费也是由多个部分组成的。”张强告诉记者,自己在2月份的时候回商铺拿东西,喊了很久都没有人开门,发现商场没有人值班。

商场:收取管理费方可维持运营

记者采访到商场负责人王先生,他向记者表示在疫情期间商场一直有人在值班,不存在减免运营管理费。

“我们是零租金联营模式,收取运营管理服务费是为了维持商场的基本运作,包括空调水电,管理人员的工资。虽然店铺商家在疫情期间没有开店,但是他们的所有物品都在商场里,我们有专门人员在维护保管,每天都有人在现场值班,这也属于服务项目。”负责人王先生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他们也是私营企业,本就是零租金的联营模式,如果商家还在纠结运营管理费的话,就有点过分。

律师:运营管理费应予以适当减免

针对此事,江西策源律师事务所吴元锋律师说,从法理上讲,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政府要求商场暂停营业,停业期间,商场内部管理的成本支出风险及损失由商场自担,很多商场租金都有减免,疫情期间商场没有运营,就算存在运营管理,商场的工作量也比平时要小很多,运管费应当是要减免的。

记者注意到,江西省政府曾发文,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及时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目前,针对运营管理服务费,江西相关部门暂时未有相关具体指导意见。对此,有专业人士建言,商场可与租户协商,对运营服务管理费适当的进行减免,同时,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落实享受好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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