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家用汽车促销的不断升级,个别汽车经销商无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采用欺诈手段销售汽车,有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汽车投诉成为投诉的热点。
昨日,记者从宜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汽车投诉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一是违约不承担责任。部分经销商肆意解释合同,不按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消费者交付汽车,如车展期间消费者定好的车型到提车时变卦,消费者要求退还定金,却被拒绝;二是隐瞒重要事实。如质损车当新车销售而不明示,车辆合格证抵押后不随车交付,影响上牌;三是降低售后服务标准。如对原本属于包修、包换免费维修、保养的服务,千方百计地解释为收费服务,应使用原厂配件的擅自使用副厂配件等,导致服务缩水,引发消费纠纷。
为此,宜春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用汽车时要学习掌握汽车“三包”新规,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一是选好经销商。购车应选择品牌、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二是签好购车合同。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购车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三是不轻信广告宣传,不以包牌价订车,在代购车、上保险、办牌照等“一条龙”服务方面注意相关内容及条件,避免陷入温柔陷阱;四是做好提车检查。提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说明书及宣传材料相符;五是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