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预调鸡尾酒标识不醒目 易被儿童误饮

发布时间:2017-12-09
    中国消费者协会6月1日发布消费警示,部分预调鸡尾酒标识不醒目,易被儿童误饮。

    目前市场上的预调鸡尾酒种类繁多,而且许多产品的包装都和常规饮料的包装类似。如果不是已经购买过或是仔细看标签配料成分表,不少人都会误以为此类预调鸡尾酒为常规饮料。因为许多预调鸡尾酒并没有在产品醒目的位置上,清晰标示反映其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外包装有关“酒”和“酒精度”等字样很小,“果汁含量”等字样却比较明显。

    其实,预调酒属于配制酒的一种,属于相对新兴的品类,迄今为止预调酒在中国并没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6月25日发布的饮料酒分类标准(GB17204),配制酒的定义是:“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药食两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预调酒的酒精含量通常为3%-7%左右,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低醇啤酒酒精含量。但如今市场上的预调鸡尾酒大多数包装上并没有突出其酒精度数标志,而是突出水果标志,很容易会被人特别是未成年人误以为是水果饮料而进行购买品尝。

    针对此类情况,中消协提出如下警示:

    1.家长或监护人及未成年消费者应该正确选择饮料类产品,不要误买酒类产品。

    2.销售者应依法销售酒类产品。《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3.预调鸡尾酒生产厂家,应更改包装,在醒目位置对商品的属性进行标示,避免误导消费者。《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另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对食品名称的标示要求,“生产者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对此,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宜春各大超市目前也有出售预调鸡尾酒,请各位家长购买时务必注意看清标签。另外,也要提醒广大未成年人在购买此类产品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要误把酒类产品当做饮料产品购买。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