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何斌 管军华 记者 黄国贤 报道)近日,崇仁县巴山镇曹家巷的尧女士从派出所民警手中接过养女的户口本,连声道谢:“谢谢你们,我们家淇淇总算有户口了。”
事情要从2016年8月的一个清晨说起,尧女士起床后发现自家门口放了个纸箱,里面传来婴儿的啼哭声,尧女士打开纸箱,看到纸箱里有个女婴,女婴身旁放着一袋奶粉和一张红纸,红纸上写着女婴的出生日期。尧女士抱起哭闹的女婴,母爱便油然而生,且尧女士一直希望能有个女儿,便收养了该名弃婴,并视如己出细心抚养。但因为她有小孩,不符合收养条件,无法办理合法的收养证,致使女孩一直未能落户。
尧女士看到日益长大的小女孩无法落户,心里非常焦急,考虑到小孩子以后的入学等方面的问题,尧女士来到巴山派出所向民警告知了相关情况,民警本着为民解忧的工作理念,在跟所领导报告后,立即着手开展调查,一方面对女孩进行了血样采集,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经比对排除了拐卖的可能后,一方面来到尧女士所在的村委会和居住地进行调查,并多次找到村委会干部、邻居进行询问,形成12份证明材料,证实孩子是遭人遗弃后被尧某捡到抚养。民警最终又与民政部门联系和沟通,确定了女孩的落户地址。在补录户口所需的所有材料收集齐全后,巴山派出所立即上报至县公安局行政服务部进行审批,在审核相关材料后,行政服务部同意小女孩的落户申请。
拿着崭新的户口簿,尧女士激动的握住巴山派出所户籍民警的手,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