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与长江中游6城市签订“双打”工作框架协议 打击侵权假冒

发布时间:2017-12-07
    11月7日,记者从市商管办了解到,针对侵权假冒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九江市与处于长江中游的咸宁、岳阳、荆州、黄冈、黄石、常德等6个城市签订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咸、岳、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协作联动框架协议》,这意味着九江市在新形势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了新的平台。

    根据该框架协议,7市将建立跨区域工作会商制度,每年召开1次跨区域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跨区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体方案、重点任务,共商开展打击侵权假冒重大行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区域内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共商防范打击之策,形成双打合力。

    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发现跨区域跨部门案件线索,7市执法部门应将案件线索迅速通报至相关市双打办和对应部门,由属地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执法监管,并将监管情况及时反馈给提供线索地双打办和执法监管部门。发现跨区域侵权假冒案件,执法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音频资料、图片、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应该在涉及区域内共同使用。跨区域案件协查机制,如侵权假冒案件线索涉及多个城市,需要跨区域协调联动执法的,发现案件线索地双打办和执法监管部门向案件属地双打办和执法监管部门发出《协查函》,双打办加强协调督办,属地执法监管部门给予协助查处,按照法定程序积极做好相关调查、取证等协办工作,并在完成相关工作10个工作日内反馈协查结果。联合执法机制,对于常规性治理活动,可以采取联合检查、异地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提高行动效果。

    对于在多个城市存在的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假冒行为,以及在区域交界处频发的侵权假冒行为,由相关市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周密方案,一致行动、联合执法,集中力量、重拳打击,形成高压震慑。公安提前介入机制,执法监管部门发现案情,且预判案情可能达到刑事追诉条件,应及时协商本地公安机关,在案情初步确定后办理移交手续,由公安机关为主启动协作机制,联系相关市公安部门办理。

    同时,还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开展跨区域业务培训,7城市可以共享优质培训资源,现场或通过网络授课进行业务交流研讨,推动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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