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目前已快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步伐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老年人群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广,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老年人群也正逐步成为消费维权中的弱势群体,老年人消费权益受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老年人的问题不容忽视。关注老年人的消费诉求、维护老年人的消费者权益,是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携手全国老龄办在全国25个省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开展了老年人消费调查,现就2011年福建省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报告进行发布。
调查方式。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按照中消协要求7月份在全省8个设区市(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宁德、龙岩、三明、南平)开展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活动,对全省8个区市的近500余名城镇老年消费者采取定点拦截访问、召开座谈会、典型案例搜集等相结合的方式,调查了解城镇老年消费者的基本消费情况、消费意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权益受损情况以及老年消费者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调查。
调查表明,福建老年人对各类信息的关注度与日常支出紧密相关。老年人用于日常消费的支出以食品为主占88.5%,其次是医疗占56.6%,营养保健占29.9%、旅游占23.25%、服装占22.8%,餐饮占11.8%、娱乐健身占8.7%。在一次性支出较大的项目中,食品占64.8%与医疗占56.6%,其次是旅游,这说明食品、医疗、保健和旅游需求在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的费用占比是比较高的。
调查显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很多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越来越旺盛。他们的消费意愿主要表现:一、是旅游消费。福建有35.8%老年人定期外出旅游的意愿,外出旅游有51.5%的老年人选择去大陆/内地,有12.1%选择去港澳台。其中:有54.9%的老年人选择参团旅游,有67.2%福建老年人知道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与全国相比,福建老年人对于导游推荐购物所表现反应更为理性,有68.7%的老年人选择有需要才购买。二、是养老消费。福建老年人的养老形式与全国差别很大,大多数与儿女住一起,占65.9%。目前我国的老年人养老形式还比较传统,选择专业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比较少,福建老年人的养老观念更加传统,只有24.8%的老年人愿意选择专业养老机构养老。愿意选择专业养老机构养老的主要原因是“生活起居方便”、“不想拖累儿女”、“医护条件好”,占比分别为59.2%、55.5%、50.4%。三、是医疗消费。如果生病,有78.9%福建老年人选择就医的医疗机构是专业大医院,只有16.9%选择社区医院,而仅有0.8%选择民营诊所以及药店;福建老年人购买药品时,主要相信的信息分布与全国基本一致,有74.6%相信医生推荐,其次是朋友介绍和子女介绍,其他选项选择的比例较小;有38.2%购买者对药品的评价时,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有高达54%的老年人不了解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别,有68.6%的老年人知道药品都应当有“国药准字”。四、是营养保健消费。有62.5%的老年人都使用过营养保健品,有57.5%感兴趣的保健产品是绿色食品,其次感兴趣的48.4%是保健食品;购买营养保健产品时,有58.9%也更倾向于相信医生的推荐;其次是朋友介绍和医生推荐,占比分别为45.4%、44.2%;有53.5%的老年人认为保健产品不能够治病,他们对保健产品的态度更加理性,有52.3%想参加养生保健知识讲座,有23.1%的老年人参加过商业机构组织的养生保健知识讲座。
调查说明,社会要关注老年人消费权益。福建老年人有61.3%认为在日常生活消费中,自身的消费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一方面,他们的消费维权意识停留在生产日期/保质期(占89.6%)和保留购物凭证(占68.9%)上,忽视了产品的功能(占58%)和价签(占45.6%)、成份说明(占44.2%)、认证标志(占36.9%),也忽视了服务人员的态度(有71.5%服务“一般”)、服务场所的方便性(有75.4%感觉“一般”)、和适合老年人的商品认为“比较少”(占29.6%)、感觉“一般”(占52.7%);防范意识不强以及辨别能力弱,商家认为老年人消费能力低,对老年人消费不够重视;对于政府监管、商家自律等的认知比较低。另一方面,有67.6%老年人认为引起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商品质量”;有47.1%认为是“虚假宣传,夸大其辞”;还有39.7% 认为“退换货难”、32.4% 认为“售后维修服务不到位”、29.4%认为“价格欺诈”。
调查还说明,帮助老年人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要摆上议事日程。当前有61.4%的老年人对维权结果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或一般。一是存在的困惑。有46.9%福建老年人不去维权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怎么维权;有28.1%的老年人感到没有精力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有15.6%认为选择维权也没用;还有9.4%认为缺乏专门的老年维权组织。二是加大宣传消费维权方法。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维权方式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老年人辨别、防范能力”、“加大惩治不法商家的力度”、“严格审查违法、违规广告”,明确老年人维权的主要方式是直接找经营者、到消协投诉、到工商部门投诉(目前占比分别为57.4%、55.9%、42.6%);三是消费维权建议。有56.3%的老年人希望设置老年人消费专区;有18.3%希望定期听取老年人对商家的意见,还有16.3%老年人选择建设无障碍通道和有9%设立老年人专用卫生设施。在家政和娱乐健身方面,老年人希望能够多开发这方面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自己的潜在的需求。
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认为,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应对老龄化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亟待加强的重要方面。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呼吁:(1)全社会高度关注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议全社会关爱老年人消费需求,通过积极开发老年消费市场,丰富老年商品,设立老年消费专区,配置便利的服务设施,树立爱老敬老的服务理念,满足和扶持老年人的消费意愿,提高老年人的消费幸福感。(2)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和完善社区养老,强化社区医院的职能和医疗水平,满足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3)建议加强老年消费市场监管,通过严惩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企业营销模式监督,打击不规范销售行为,净化老年消费环境,保障老年消费环境,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金融等部分行业应制定针对老年消费者的特殊经营规范,以保护老年群体这一弱势消费群体利益;(4)建议建立绿色维权渠道,保障老年群体的权益诉求,方便老年消费者维权;(5)建议对老年消费者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老年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开办公益科学讲座,培养老年人科学消费观念,设立老年消费公益热线,为老年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全方位为老年消费者提供社会支持,让老年消费者明明白白放心消费。
201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目前已快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步伐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老年人群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广,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老年人群也正逐步成为消费维权中的弱势群体,老年人消费权益受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老年人的问题不容忽视。关注老年人的消费诉求、维护老年人的消费者权益,是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携手全国老龄办在全国25个省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开展了老年人消费调查,现就2011年福建省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报告进行发布。
调查方式。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按照中消协要求7月份在全省8个设区市(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宁德、龙岩、三明、南平)开展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活动,对全省8个区市的近500余名城镇老年消费者采取定点拦截访问、召开座谈会、典型案例搜集等相结合的方式,调查了解城镇老年消费者的基本消费情况、消费意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权益受损情况以及老年消费者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调查。
调查表明,福建老年人对各类信息的关注度与日常支出紧密相关。老年人用于日常消费的支出以食品为主占88.5%,其次是医疗占56.6%,营养保健占29.9%、旅游占23.25%、服装占22.8%,餐饮占11.8%、娱乐健身占8.7%。在一次性支出较大的项目中,食品占64.8%与医疗占56.6%,其次是旅游,这说明食品、医疗、保健和旅游需求在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的费用占比是比较高的。
调查显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很多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越来越旺盛。他们的消费意愿主要表现:一、是旅游消费。福建有35.8%老年人定期外出旅游的意愿,外出旅游有51.5%的老年人选择去大陆/内地,有12.1%选择去港澳台。其中:有54.9%的老年人选择参团旅游,有67.2%福建老年人知道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与全国相比,福建老年人对于导游推荐购物所表现反应更为理性,有68.7%的老年人选择有需要才购买。二、是养老消费。福建老年人的养老形式与全国差别很大,大多数与儿女住一起,占65.9%。目前我国的老年人养老形式还比较传统,选择专业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比较少,福建老年人的养老观念更加传统,只有24.8%的老年人愿意选择专业养老机构养老。愿意选择专业养老机构养老的主要原因是“生活起居方便”、“不想拖累儿女”、“医护条件好”,占比分别为59.2%、55.5%、50.4%。三、是医疗消费。如果生病,有78.9%福建老年人选择就医的医疗机构是专业大医院,只有16.9%选择社区医院,而仅有0.8%选择民营诊所以及药店;福建老年人购买药品时,主要相信的信息分布与全国基本一致,有74.6%相信医生推荐,其次是朋友介绍和子女介绍,其他选项选择的比例较小;有38.2%购买者对药品的评价时,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有高达54%的老年人不了解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别,有68.6%的老年人知道药品都应当有“国药准字”。四、是营养保健消费。有62.5%的老年人都使用过营养保健品,有57.5%感兴趣的保健产品是绿色食品,其次感兴趣的48.4%是保健食品;购买营养保健产品时,有58.9%也更倾向于相信医生的推荐;其次是朋友介绍和医生推荐,占比分别为45.4%、44.2%;有53.5%的老年人认为保健产品不能够治病,他们对保健产品的态度更加理性,有52.3%想参加养生保健知识讲座,有23.1%的老年人参加过商业机构组织的养生保健知识讲座。
调查说明,社会要关注老年人消费权益。福建老年人有61.3%认为在日常生活消费中,自身的消费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一方面,他们的消费维权意识停留在生产日期/保质期(占89.6%)和保留购物凭证(占68.9%)上,忽视了产品的功能(占58%)和价签(占45.6%)、成份说明(占44.2%)、认证标志(占36.9%),也忽视了服务人员的态度(有71.5%服务“一般”)、服务场所的方便性(有75.4%感觉“一般”)、和适合老年人的商品认为“比较少”(占29.6%)、感觉“一般”(占52.7%);防范意识不强以及辨别能力弱,商家认为老年人消费能力低,对老年人消费不够重视;对于政府监管、商家自律等的认知比较低。另一方面,有67.6%老年人认为引起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商品质量”;有47.1%认为是“虚假宣传,夸大其辞”;还有39.7% 认为“退换货难”、32.4% 认为“售后维修服务不到位”、29.4%认为“价格欺诈”。
调查还说明,帮助老年人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要摆上议事日程。当前有61.4%的老年人对维权结果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或一般。一是存在的困惑。有46.9%福建老年人不去维权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怎么维权;有28.1%的老年人感到没有精力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有15.6%认为选择维权也没用;还有9.4%认为缺乏专门的老年维权组织。二是加大宣传消费维权方法。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维权方式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老年人辨别、防范能力”、“加大惩治不法商家的力度”、“严格审查违法、违规广告”,明确老年人维权的主要方式是直接找经营者、到消协投诉、到工商部门投诉(目前占比分别为57.4%、55.9%、42.6%);三是消费维权建议。有56.3%的老年人希望设置老年人消费专区;有18.3%希望定期听取老年人对商家的意见,还有16.3%老年人选择建设无障碍通道和有9%设立老年人专用卫生设施。在家政和娱乐健身方面,老年人希望能够多开发这方面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自己的潜在的需求。
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认为,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应对老龄化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亟待加强的重要方面。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呼吁:(1)全社会高度关注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议全社会关爱老年人消费需求,通过积极开发老年消费市场,丰富老年商品,设立老年消费专区,配置便利的服务设施,树立爱老敬老的服务理念,满足和扶持老年人的消费意愿,提高老年人的消费幸福感。(2)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和完善社区养老,强化社区医院的职能和医疗水平,满足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3)建议加强老年消费市场监管,通过严惩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企业营销模式监督,打击不规范销售行为,净化老年消费环境,保障老年消费环境,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金融等部分行业应制定针对老年消费者的特殊经营规范,以保护老年群体这一弱势消费群体利益;(4)建议建立绿色维权渠道,保障老年群体的权益诉求,方便老年消费者维权;(5)建议对老年消费者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老年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开办公益科学讲座,培养老年人科学消费观念,设立老年消费公益热线,为老年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全方位为老年消费者提供社会支持,让老年消费者明明白白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