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9

        今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立足“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印发了《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其中第二项任务就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该说,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均给加装电梯工作又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实践意义。

 

江西省南昌市自2019年系统性开展该项工作以来,截至2024年7月底,全市历年累计已完工加装电梯640台,其中2024年新增完工59台;正在施工74台。

南昌市始终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对标对表、加压加力,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为“幸福生活升起来”感持续发力。为切实保障加装电梯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南昌市重点部署了如下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系统施策。自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我市结合实际陆续出台了有关政策,走出了一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的“南昌路径”。目前全市已形成了涵盖统领性指导意见、实操指南、技术导则和图集、加装电梯适宜性评价报告、联合审批制度、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提取、资金补助、维修保养等一系列闭环管理的“2+2+5”政策保障体系,有效推动了该项民生实事走深走实,好事办好。

二是摸清家底、服务群众。全市于2023年组织开展了南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宜性评价工作,并形成了《南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宜性评价报告》,通过调研中心城区所有符合加装电梯政策的房屋,逐个楼栋单元进行评价,明确是否具备加装电梯的硬件条件,并将最终以“一图一表”的形式编制形成社区级、街办级、区级加装电梯地图。本次适宜性评价共涉及中心城区住宅单元21190个,其中技术上适宜加装电梯的单元总数为6768个,较适宜加装电梯的单元总数为7426个,难以加装电梯的单元总数为6996个,适宜和较适宜的单元占了总比重的67%。以上评价成果已经分发至各县区,有需要的市民群众可到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或社区查阅。

三是深入基层、调研宣传。今年初,南昌市开展了2024年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民意调研工作,专门设计了调查问卷,要求各县区深入开展加装电梯民意调研和加梯宣传工作。通过主动和群众对接,组织街道、社区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结合实际为群众加装电梯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持续扩大加梯适宜性评价等指导性文件成果转化,深挖潜在的加装电梯项目并引导落地。同时,组织编制完成了《全市加装电梯典型成功案例(2023版)》,为县区工作、群众加装提供经验参考,并做好相应的宣传。

此次印发的《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后,2019年印发的《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同时废止,以下分别简称“新政策”和“旧政策”。关于“新旧”政策的优化调整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适宜范围进一步扩大。旧政策要求“申请加装电梯必须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新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为“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协议”,可简单识记为“双2/3参与表决,双3/4表示同意,即可具备审批条件”。

同时考虑部分安置房无不动产权证又有加装电梯需求,本次新增了“安置协议”可作为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二是实施程序更加完善。为避免少数项目存在未开展地质勘察导致返工或停工等现象,新政策增加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前应核查原有建筑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资料不全的应进行必要的补充;同时对原实施程序进行整合调整,将原“施工图设计”、“安全鉴定”两个部分内容合并进“编制方案”程序中。

三是利民政策更加丰富。主要是业主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提取公积金的总额不超过电梯加装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的个人分摊金额。其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个人出资部分申请使用额度不超过首期交存资金的50%,提取公积金应在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同时将“不得通过加装电梯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加装电梯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修改为“因加装电梯必须适当增加住宅使用面积时,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加装电梯后新增加面积为业主共有,但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调整各业主的分户产权面积”。这里主要指的是平层入户的电梯。

四是进一步明确市级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和标准。程序方面,以前的标准是开工拨一半,完工拨一半。为避免一些电梯烂尾,补助资金难以收回的情况,新政策明确了各区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将上一季度已完成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料汇总上报至市住建部门,同时各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此加快补助资金的拨付效率。标准方面,将2022年市政府有关加装电梯补助资金调整的文件精神补充进新政策,四层至五层住宅按12万元/台;六层及以上层数住宅按15万元/台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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