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增39家,获得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时间:2024-03-15


为鼓励支持慈善捐赠,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发布了2023年度—2025年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江西爱康慈善基金会、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等39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以上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的慈善捐赠,可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其中,企业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3年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不超过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此次发布的39家单位,将进一步拓展我省享受慈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益性组织范围,有利于稳定捐赠人预期,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